1、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塑料打包帶的分類、技術要求、試驗方法和檢驗規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儲存。
本標準適用于以聚乙烯、聚遭丙烯樹脂為主要原料,經擠出單向拉伸成型的塑料打包帶(以下簡稱打包帶)。
2、引用標準
GB 2918 塑料試樣狀態調節和試驗的標準環境
GB 1040 塑料拉伸試驗方法
3、產品分類
3.1 打包帶按使用方法分為機用帶(J型)及手工用帶(S型)兩類。
3.2 打包帶按材質、寬度和厚度的公稱尺寸及類型命名。

例:PP12006J表示聚丙烯寬12.0mm厚0.6mm的機用打包帶
3.3 打包帶的規格按寬度劃分,見表1
表1
序 號 |
規格 |
1 |
12.0 |
2 |
13.5 |
3 |
15.0 |
4 |
15.5 |
5 |
19.0 |
6 |
22.0 |
4、技術要求
4.1 打包帶的規格偏差應符合表2的規定。
表2
規格 |
寬度偏差 |
厚度偏差 |
|
一等品 |
合格品 |
||
12.0 |
±0.6 |
±0.8 |
±0.1 |
13.5 |
|||
15.0 |
|||
15.5 |
|||
19.0 |
±0.8 |
±1.0 |
|
22.0 |
4.2打包帶的每米克重應符合表3的規定。
表3
分類 |
寬度,mm |
厚度,mm |
每實克重,g/m |
|
一等品 |
合格品 |
|||
S型 |
15.0 |
1.0 |
≤11.0 |
不作規定 |
1.2 |
≤14.0 |
|||
15.5 |
1.0 |
≤13.0 |
||
1.2 |
≤14.5 |
|||
19.0 |
1.0 |
≤17.5 |
||
1.2 |
≤19.5 |
|||
22.0 |
1.0 |
≤20 |
||
1.2 |
≤22 |
|||
J型 |
12.0 |
0.6 |
≤5.5 |
|
0.8 |
≤6.0 |
|||
13.5 |
0.6 |
≤6.5 |
||
0.8 |
≤8.5 |
|||
15.0 |
0.6 |
≤7.5 |
||
0.8 |
≤9.5 |
|||
15.5 |
0.6 |
≤8.0 |
||
0.8 |
≤10.0 |
|
4.3 外觀就色澤均勻,花紋整齊清晰,無明顯污染,雜質,不允許開裂、損傷、損傷、穿孔等缺陷。
4.4物理機械性能應符合表4的規定。
表4
項目 |
規格 |
指標 |
|
一等品 |
合格品 |
||
斷裂拉力 |
12.0 |
≥1.10 |
≥1.00 |
13.5 |
≥1.20 |
≥1.10 |
|
15.0 |
≥1.40 |
≥1.20 |
|
15.5 |
≥1.40 |
≥1.20 |
|
19.0 |
≥2.50 |
≥1.80 |
|
22.0 |
≥3.50 |
≥2.50 |
|
斷裂伸長率% |
≤25 |
||
偏斜度mm |
≤30 |
5、試驗方法
5.1 取樣規定
隨機取樣5卷,在每卷外端除去3m后,分別截取3m長的樣帶動根。
5.2 寬度及偏差的測定

游標卡尺
5.2.1試樣
分別在5根樣帶上截取出200mm長的試樣機個
5.2.2儀器
精度0.02mm的游標卡尺
5.2.3 方法及結果表示
每個試樣測二處,共10處。記錄10個測定值。取其最大偏差值為寬度偏差。精確到0.1mm。
5.3厚度測試
5.3.1 試樣
用5、2條試樣進行。
5.3.2 儀器
精度0.02mm的游標卡尺.
5.3.3 方法及結果表示
測量每個把試樣中間部位的厚度(包括花紋),每個試樣測2處,共10處,記錄10個測定值,取其最大偏差值作為厚度偏差。
5.4 每米克重的測定
5.4.1試樣
分別在5根樣帶上截取1m長的試樣5個。
5.4.2儀器
精度為1mm的量具及精度為0.1g的天平.
5.4.3 方法
把5個試樣分別放在天平上稱量,計算5個試樣的算術平均值,精確到0.1g。
5. 5外觀
在正常光線下目測。
5.6 斷裂拉力和斷裂伸長率的測定

拉力試驗機
5. 6.1試樣
取300mm長試樣5個,中間有效距離為100mm。
5.6.2試樣狀態調節
按GB2918標準環境進行,預處理時間為4h。
5.6.3方法
斷裂拉力按GB1040規定進行,拉伸速度為100mm/min。取5個試樣測試結果的算術平均值,精確到0.01KN。
斷裂伸長率按GB1040中第19條計算,取5個試樣測試結果的自算術平均值,精確到1%。
5.7偏斜度的測定
5.7.1 試樣
分別在5根樣帶上截取1.2m長的試樣5個。
5.7.2儀器、機具
透明有機玻璃板和精度為1mm的直尺。
5.7.3 方法
固定試樣一端,自由平放,用透明有機玻璃板壓平,用直尺測量試樣最大偏斜距離(如圖),計算5個試樣的偏斜度的算術平均值,為試樣的偏斜度,精確到1 mm。
6、 檢驗規則
6.1 打包帶以批為單位進行驗收,同一配方,同一規格的打包帶為一批,每批數量不超過20t。
6.2 規格、外觀應逐卷進行檢驗,按4.1條和4.3條進行判定,若其中一項不合格,則該卷為不合格品。
6.3物理機械性能和每米克重量按批進行檢驗,每批任意抽樣5卷進行檢驗,檢驗結果按4.2條和4.3條進行判定,其中一項不合格,應加倍抽樣復驗,若仍不合格,該批為不合格。
7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、貯存
7.1標志
打包帶應的合格證,其內容包括制造廠名、產品名稱、型號(或規格)、生產日期、質量等級等。
打包帶外包裝應有制造廠名、產品名稱、重量、色別、型號(規格)、質量等級標志。
7.2包裝
打包帶外包裝用紙箱、布袋或其他包裝物,包裝要牢固。
7.3 運輸
打包帶在運輸中就輕裝輕卸,不能日曬雨淋。
7.4 貯存
打包帶就應貯存于避風陰涼、干燥的倉庫、產品應距離熱原2m以上,不宜重壓(正常堆碼除外)。自生產日期起貯存期為一年半。